成都市政府于2016年10月1日,发布限房令
成都限房令来啦
成都市政府于2016年10月1日,发布限房令:
详细链接为: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84636&tn=6,里面最重要 消息为:
实行区域住房限购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楼市限购令,就是针对目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限制购房的政策,主要内容是限制第二套或第三套商品住宅的购买,无论全额或是贷款,因不同城市略有差异。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成府发〔2016〕17号)要求,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严格规划用途管理
严禁擅自调整项目用地性质,对擅自调整用地性质的依法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予办理规划核实。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管理,对未按规划许可实施的建设项目,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改正的,对超出计容面积部分的全部收入予以罚没,并将开发企业等相关责任单位纳入诚信管理。
二、精准调控土地供应
按照成府发〔2016〕17号文相关要求实行精准调控。对商品住房销售偏紧的区域,适时增加供地规模,适度加快供地节奏,有效管控土地价格,确保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居住用地需求。
三、加快项目开工建设
严肃查处不按规定期限开工、竣工开发项目的行为。在取得出让土地后,开发企业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工建设。凡未按期开工、竣工,构成土地闲置的,按相关规定采取收取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处置,并按不良信用记录予以企业信用扣分。凡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3年内限制直至禁止参与本市土地竞买。
在节假日发放这一消息,惊呆了很多吃瓜群众,大家纷纷表示惊讶
成都房价在过去的十年中,增幅是远远低于所谓的城市地位的。也就是说,人们从直观感受上,往往觉得成都相对于其他城市,房价并不算高。这次的限购是强行限购……这一次是限自然人买一套,并非是每一个家庭限定一套,现在谁家没有十人八人的,限房并不是很严的。
不过要知道之前专注吃火锅打麻将的成都人现在被这一政策点燃了,纷纷加入打麻将哦不,是买房的大军了,国庆过后,去看楼盘,很多楼盘都说卖空了,虽然 不排除有开发商和中介捂盘的情况,这也说明成都房子走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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